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加格达奇区,是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,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,大兴安岭军分区和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加格达奇办事处所在地。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。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、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,地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所有, [1] 行政隶属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理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23°45′至124°26′;北纬50°09′至50°35′。南、西面和鄂伦春自治旗毗邻,东、北面与松岭区接壤。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,其中林地面积115213公顷,农业用地面积6512公顷,水域面积1476公顷,嫩江水系较大的一条河——甘河,由西向东在境内通过,区段长55公里。加格达奇区素有“林海明珠”、“新兴林城”和“万里兴安第一城”之称。